工程与法律研讨会(第三十六期)——建设工程主体法律责任相关问题研究

发布者:张星发布时间:2015-06-15浏览次数:699

2015613日,由我校建设监理研究所主办的第三十六期工程与法律研讨会在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地坤楼409举行。

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建设工程主体法律责任相关问题研究。新葡的京官网沈杰老师、我校法学院叶树理老师、南京工业大学土木学院汪霄老师及两校三院的师生共40多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研讨会由南京工业大学土木学院朱晓岚同学主持。本期研讨会分为两个阶段。首先,南京工业大学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雷祖亮同学以“建筑物质量缺陷责任研究”为题做了专题报告,新葡的京官网吴嘉昊同学对雷祖亮同学的报告作出了精彩的点评。本阶段研讨主要是分析比较建筑物质量缺陷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建筑物质量缺陷归责原则与责任主体,总结了建筑质量缺陷侵权纠纷中选择民事诉讼的考量因素。随后,我校法学院宋佳同学以“建设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问题研究”为题做专题报告。建设工程监理的安全生产法律责任话题引发了老师同学们的激烈讨论。

大家将自己与主讲人的观点不同之处提出探讨,主讲人也积极地予以回应,现场气氛热烈,深刻地体现了学术交流的真谛!

最后,叶树理老师和沈杰老师分别对研讨会主题中涉及到工程与法律方面的知识结合实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表达了各自的学术见解,并对研究生的学术研究提出了要求,为整场研讨会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经过接近五个小时的热烈研讨和激烈争辩,本次研讨会在南京工业大学灿烂的夕阳中圆满结束。 

 

 

  

(徐小凤)